金胜曼微微笑道:“谈不上委屈,我新罗英杰金春秋、金庾信,乍看之下,皆是人中龙凤,但与商王一比,不过是角蛇尔。其实如果商王无婚约在身,能嫁得如此奇人,到也不枉此一生。”
得到金胜曼的回信,李元瑷忍不住的在空中挥了挥拳,将已经长得极为壮实的大虎高高举了起来。
金胜曼来长安是带着政治目的的,这一点李元瑷一早就知道了。
但那又怎么样?
人家身材好,漂亮!
这就足够了。
所谓爱情是是个体与个体之间通过接触而产生强烈的依恋、亲近、向往,以及无私并且无所不尽其心的情感。
而一见钟情,十有**就是看人家姑娘漂亮馋人家身子。
李元瑷对金胜曼就处在一见钟情这个阶段。
未来什么的他都没想过,保持本心才最是重要。
李元瑷在这个时代生活久了,府中又养着一群漂亮的歌姬,自然而然的受到了时代的影响。
转眼即到了休沐日,李元瑷特地换了一身新衣裳,骑着神驹翺麟紫去四夷馆接金胜曼。
知道金胜曼喜欢大虎,特地将大虎也带上了。
想着长安上下的王孙贵族皆将猞猁置于马后,也随手将大虎放在身后的马背上。
大虎如同小老虎一样,虎步马臀前一点处,稳稳当当的坐着,瞪圆了瞳孔,左右观看。
无愧是猞猁种,与猫比起来,胆子大的可不止一个档次。
策马而前,大虎亦是不惧,李元瑷开心的撸了撸它的脑袋,骑马抵达了四夷馆。
新罗四夷馆外停着数匹矫捷的骏马,李元瑷眼中闪过一丝讶异,露出了一点点的期待,并不催促,而是彬彬有礼的在一旁等着。
唐朝确实以风气开发著称。
但那时以后的事情,现在是唐初,风气还是极为保守的。
大家闺秀一般不会出门,即便是出门也是前扑后拥,为一群家丁侍婢围在中间,而且本人也需穿戴幂篱,就是一种头巾,漆黑漆黑的能遮盖全身,非常保守。
李元瑷遇过几次,外边什么都看不见,估计里面的人也只能瞧着脚下是否有石头是否能走,自己都看不见前方的路。
穿戴幂篱是不可能骑马的,她们出行皆用马车代步。
这门口数匹骏马,这岂不是意味着金胜曼要打破这种风气?
金胜曼并未让李元瑷久等,不一会儿就走出了屋外。
果然如李元瑷想的一样。
新罗的男女之防,并没有唐朝那么严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