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长,您是不是考虑一下,我们先动手把后面的竞争对手做掉,他们可能觉得自己跟的很隐蔽,但是天上的那只鹰,已经跟了我们好一阵子了。”言说着,石毅用大拇指指了指窗外天空中的一只老鹰,它振翼击空,盘旋不去。
与此同时,在血色百合团房车的后面,远远跟追着一辆造型彪悍的悍马吉普车。
黑暗之翼的四名成员,此时此刻全部都在悍马车上,其中的那名野蛮人恶女高高站起,遥望着苍穹上空黑鹰的指示。
“TM的,那几个杂种偷袭,害老子用了黑暗圣水,几百万一下子就打水漂了,等这次逮到他们,老子一定要挨个的搞他们,让他们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四打六,更何况对方的那几个人也都不是庸手,你和卓拉的伤势都没有完全恢复,先拖上一段时间吧,我们先远远钓着他们,最好等他们把活都做完了,我们再去把黄金手臂抢过来,连报仇带任务都一起做了。”悍马之上,白脸青年正在开车,副驾驭上坐着那个狂野粗鲁的狼人战士,格雷特斯与非主流女恶人都在后座,格雷特斯小心翼翼得擦拭着自己手中的霰弹枪,虽然豪勇枪手号称拥有不逊色于近战者的强壮体魄。
但“枪是枪手的第二生命”,这句枪斗者名言,对他们依然起着作用,没有一位好枪手是不爱惜自己的枪的。
也许看起来很像是恋物癖,但无论基于体积原理,一个爱惜枪的枪手的确比一个不爱惜枪的枪手,更能发挥出战斗实力,更容易在战斗中生还。
“老大,我们一直这样用鹰之眼盯着他们,他们若是因此警觉了怎么办啊?”在这个时候,白脸青年开口问道,结果招来身旁狼人哈蒙的捶打与埋怨。
“怎么可能,鹰飞得那么高,他们怎么可能察觉得到?”
“可是……”
“就算他们察觉到了又能怎么样呢?我们的距离这么远,一旦他们有所异动鹰之眼立刻就会察觉并警示我们。他们没有察觉不好,若是真的察觉到了,心理上的压力就会一点点积蓄,直到把他们彻底压垮为止。”豪勇枪手
格雷特斯出身于军伍,他实在是再清楚不过战场压力的可怕了,尤其是头上悬着一柄利刃的时候,那种可怕的精神压力,足可以在短时间内将一名战士摧毁。
一天也许没什么,两天也许没什么,三天五天十天,半个月时间下来,没有多少人能熬得住的。
我对你表现出敌意,但我不攻击你,我远远吊着你,就像一匹狼远远跟随在猎物的身后,时间久了,恐惧自然会兵不血刃的消耗掉目标所有的体能心力。
然而,此时此刻的格雷特斯并没有注意到,有一匹匹狼奔跑于林间,也同样跟随远吊在“黑暗之翼”的背后。
人有伤虎意,虎有害人心。
早在酒吧的那一晚,某个男人心中所思所想的,就是直接干掉这伙人,一是解除了安全隐患,另一个方面也可以获取资源提升已方实力。
其后虽然突然突然出现玉夫人这个更大更难缠的祸首,但一直以来石毅对黑暗之翼的态度都没变化过:能找机会铲除,就找机会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