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你似乎很喜欢这座城市,如果你喜欢这里的话,那我们干脆就在这里定居吧!”
“定居?”
听她这么一说,朱国强便笑着摇摇头说道。
“定居倒是不用,不过,我恐怕会先把户籍落在这里。”
为什么要落在莫斯科?
因为这里是大明在西部最大的城市之一,也是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这座城市生活着超过400万人,当然,在北上海,也就是圣彼得堡,那里的人口更多。
作为一个归侨,落户在这样大城市无疑是极为合适的,为什么合适?
因为这里拥有数量众多的人口,交通便利、经济发达,有数不清的工作机会。更重的是在这样的城市里,每天都会有人迁出。
先把户口落在这里,然后再从这里迁出,然后朱国强根本就不需要担心他的身份了,等到他落户南京之后,他就是以莫斯科人的名义落后南京,如果他愿意的话,还可以在某座城市,或者几座城市再转上一圈,几经反复之后,他的身份也就漂白了。
“把户籍落在这里?”
妮娜睁大眼睛看着他,或许莫斯科也是大明的城市,可是对于她来说,她更渴望去南京,那里可是世界的中心啊。
“是的,不过这里只是暂时的。”
朱国强笑了笑,他又一次环视着这个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红场,这就是他的红场,不,不是他的,是大明的红场!
唇角轻扬,朱国强微微一笑。
“似乎,一切都还不错!”
……
浓厚的云层像毯子一样笼罩在南京上空,每年的梅雨季节,南京都是这样,总是会被雨水所笼罩,所有的一切都慢潮湿的,秦淮河畔的公园里总是雾气迷蒙,水天交织成灰色的一片。
不过即便是如此,也总是会吸引很多人来到这座城市,
南京,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这里生活着超过一千万人,这里不仅人口众多,而且还是大明的国都,甚至被无数人称之为“世界的中心”。
这里确实是世界的中心,至少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大明就是世界,世界就是大明,那怕是法兰克人再怎么不情愿,也无法否认这一点。
不过,即便是世界的中心,同样也有其阴暗的一面,比如在下关,那些修建于乾圣年间的小院,不知什么时候起,就被一幢幢六层高的小楼房所取代,这些建筑都是曾经的房主们翻盖的,每年都有数以十万计的人来到这座城市,他们试图在世界的中心改变自己的命运。这些人总需要住房吧,为了把房子租给尽可能多的人,有限的地皮当然要发挥出最大能量了。
于是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里的小楼一幢挨着一幢,距离靠得之近,连夏日正午的阳光也照不到五楼。这里的楼房近到可以隔着楼手牵手,这不知成全了多少对情侣,当然,这也有利于防火,如果发生火灾的话,用不着逃跑,只要跳到隔壁楼就可以逃出生天。
当然,这都是笑话。
对于世界而言,这样阴暗的一面,是众来不会有人注意的,当然,也不会有人在意生活在这里的人每个月要拿出收入的三分之一缴纳昂贵的房租,他们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所渴望的无非就是十几里外的另一种生活——在秦淮河畔,那里有着各种各样的别墅,生活在那里的人,不是非富即贵,就是成功人士。
渴望,每一个人都渴望成功,而有的人生而成功。
当李存志的座车停在下关的皇家歌剧院时,记者们的镁光灯亮成了一片,刚刚继承爵位的他第一次出现在这样的公共场所,自然会吸引所有人的注意。甚至在他进入歌剧院后,在他进入专属的包厢时,所有人都会起身向他致意。
对于这一切,李存志早就习惯了,无论是过去的小公爷,还是现在的国公,他早就习惯了受人瞩目。
随着悠美的曲乐声,面带微笑的他坐二楼的专属包厢之中,跟着众人,看着台上表演,在认为必要的时候拍着巴掌。
尽管脸上带了微笑,可是李存志的心里却像灌了黄连汤一般。
就在今天,他制定的预算被否决了!
在过去的两年中,他一直在致力于大明军队的机械化,他甚至制定了雄心勃勃的计划——计划用五年的时间,建立一支拥有一万辆战车的机械化大军。
战争!
对于身为军人的李存志而言,他清楚的感受到了战争的威胁,法兰克帝国对大明的威胁是现实的,他不能不去准备战争。
可是他的主张换来的是什么呢?
在微微鼓掌的同时,李存志长叹道。
“歌舞升平的日子,谁不喜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