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扬州地区就出现了这样一种特殊的组织,专门负责为别人在水上押送货物为生,为首者叫做纲首。从业者主要是一批漕卒、纤夫、水手。
纲本来是一种押送单位,最初是唐代出现的,为了漕运南方粮食,唐代官员开始有组织的设计了漕运制度,将一艘船编为一纲,差使富人押船,称之为纲吏,之所以要富人,是因为一旦漕粮失陷,富人需要包赔,只能是富人,穷人赔不起,好处是这些纲吏可以免除一些赋税。
这套制度发展到宋朝,规模空前巨大,而且更加民间。宋代的纲运已经不在局限于漕粮,茶叶、丝绸、瓷器都通过纲运形势运输,规模空前。光是粮食,唐朝时候从外地漕运到长安的粮食不过一百来万石,到了宋代,光是江南每年就能漕运六百万石,还有两湖地区,两淮地区都是产量中心,因此漕运超过了千万石,是唐朝时的十倍以上。
同时唐朝时候的组织形式,也越发跟不上时代了,宋代的纲运开始扩大,将唐朝时的三小纲并为一大纲,一纲的数量变成了三十艘。
可是这种长距离的押送,危险性很大,尤其是此时的湖南等地并不是腹地,一定程度上属于边疆,有大量山民、夷人活动,经常越境劫运,还有梁山泊这样的好汉抢劫,所以大型纲运船上,往往有军事力量存在,同时宋朝官府比唐代要人性化一些,不愿意大规模动用民役饶命,军人地位又比较低下,所以文人建议由军人押运。后来慢慢还将其视作一种对军人的仁慈,因为军队冗员极多,军官吃空饷,喝兵血肆无忌惮,底层士兵生活困难,通过押运纲船,士兵可以得到一份工钱。
到了宋太宗手里,更是直接遣军官押纲,取代了过去的富户作为纲吏,包赔损失。以免民户镇不住押送的军人,被他们偷窃纲货,最后富户大量破产。从唐代到宋代,纲运逐步从民间转向了军队手里。
但这只军队是不负责打仗的,他们称之为漕卒、舟卒、纲卒、运卒、运兵、挽舟卒等名字。由于宋朝皇帝很乐意养兵,早在宋太祖时代,就将扩军看做是一种政治智慧,每每发生灾荒之后,就招大量流民当兵,以免流民变乱。这些军队基本上不可能打仗,却代代相传,滋生了庞大的地方厢军群体,漕卒也是这样的群体。为了解决这些冗兵的生计,又不断鼓励官府纲运只雇佣漕卒,渐渐官府纲运中,漕卒比例越来越高,最高的时候高达七成以上。
不过宋代经济发展更快,乃至渐渐的漕卒不够用了,大量民间雇工又登上了漕船。到了仁宗时期,发展到每艘漕船上,往往只有一两个漕卒,其他都是民夫的情况。
同时这种纲运形式,也被民间借用和改进。一些商人也组建船队,雇佣民夫纲运。官府不但不限制,还大肆鼓励。在宋朝以前,是没人愿意长途贩卖粮食的,商场有箴言,叫“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将粮食运输千里贩卖,在宋代以前是不可能盈利的,因此唐代的漕运粮食都是政府管理。宋代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商品粮贸易成为一项大买卖,政府又比较鼓励民间,采取减税等方式支持,苏轼更是提出“法不税五谷”概念。
到了宋徽宗时代,军人在漕运中的比例又一次增加,因为蔡京改革漕运法,执行直运政策,漕粮从产地到京城,中间不能停运,必须直达京城,这是担心一些纲吏、漕卒夹带,甚至有的纲吏根本不在产地贩粮,而是装着其他货物,官府漕船没人征税,他们将货物运到京城,就地采购粮食交差,能赚一大笔钱。
直运的行为,让许多来百姓不在愿意做这种工作,因为沿着运河的老百姓,许多都是临时性的纤夫,季节性的雇工。而直运,从产地直达京城,往往要在产地雇佣工人,经年累月的背井离乡,于是只有那些不会种地,祖祖辈辈从事漕运的漕卒群体才愿意接受这种工作。
宋徽宗时期,巨大的运量,也催生了大量漕卒群体。他们居住在各地的运河沿线,以漕运为生,别的什么都不会干。而金兵南侵,破坏了他们的生存环境,大量漕卒失业,这些人只会做漕运,加上稍微有一些军事经验,常年跟土匪打交道,于是当扬州开始出现需要保护下的押运生意时,这些人成了最好的雇员,大量投入了武装押运这个行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