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假如真的是从属关系,彩云就直接称呼少女为小姐了,但是,在这里却用了姑娘,姑娘显然比小姐要显得更为疏远一些。
不过!
这么叫却又是正确的。
因为——
事实上,少女并不属于美凤院。她只是住在这里,并没有妓籍,甚至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那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而且当时,彩云还很清楚地记得,姑娘一开始来到她们美凤院的时候,脑袋才堪堪到到她的胸前,然而现在,少女已经长到差不多跟她一般高了。
要知道,她在美凤院的人中,也都算是高了的。
三年时间,真的改变了许多。
尤其是……
三年前,彩云还记得姑娘曾是她们这里鼎鼎有名的才女。
只是没想到……
现在居然落得如此慵懒颓废。
……
“姑娘,你又拿书垫桌脚了!”
少女,名叫夭夭,不过在美凤院中,很少有人直接叫她的名字,听到了前者的话,也是放下了手中的东西,来到桌子前,一边打开油纸包裹的包子,一边拿起木勺子,吹了吹胡麻粥,一边吃,一边仿佛根本不在意地含着东西含糊道:“还不是因为这桌子不太平。”
“就算是这样,也不能糟蹋了啊。”
彩云捡起来认真看了看,还是当初一位有名的年轻才俊公子送给她的。那位公子,好像叫周邦熠,是附近一带郡县都公认的才子,听说半年前,已经入了太学。
彩云其实也不是什么八卦之人,但是当时很多人都在讨论,因此,听得多了,也就记住了。
而一个能进太学的才子,未来前途自是无可限量的。换作是别人,像是这种大才子,而且还前途无量的人给自己送的东西,别人怕是都要好好地收藏起来,毕竟万一哪天就有用得上的时候呢。结果……姑娘却是如此一点都不心疼地拿来垫桌脚。不过想想也是……要论有才,在这个世界上,恐怕应该没有人能比得过姑娘。
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
虽然当时的周邦熠已经很有名,但是,姑娘却比周邦熠更有名。
三年前,虽说姑娘才十三岁。
但是,以她出尘的气质,已经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三年前,姑娘还不像这般自闭。
每天躲在房间里不是吃饱就睡,就是睡饱就吃。
即便当时姑娘还小,但是,一副美人胚子的样子已经吸引了一众文人才子,乃至巨贾的目光。
这不!
面对当时十三岁的姑娘,想来求见的人仍是络绎不绝。
因此,麻烦就来了,看到姑娘有经常出入美凤院,那想必是美凤院的人了。
那么,要求妈妈介绍一下,自也是理所当然了。
只能说,都是一群禽兽!
而妈妈当时也是无奈,又或者说,本来姑娘就不是美凤院的人,让妈妈去叫肯定是叫不动的。而且当时的姑娘,就是一个自来熟,丝毫不把美凤院当别人家,全当自己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