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倒是也帮朋友做过伴奏,有时候录歌时,临时过去凑个手。
但那只是临时帮忙,让他们专门做伴奏,他们是肯定不愿意的。
冯军失望地说道:“抱歉陆老师,我们……”
他刚准备回绝,却被陆新摆摆手打断,“你先别着急拒绝,虽然是伴奏,但我可以和你们签歌手合约。”
冯军一愣,“歌手合约?”
陆新点头道:“对,你们可以考虑一下,当然,签约之后一段时间内肯定还是要帮忙做伴奏的。”
“帮公司做伴奏没问题,只是歌手合约,是不是意味着陆老师会帮我们出歌?”
冯军看了看自己乐队的几个成员,又转过头来问道。
与陆新签约他是有心理准备的,不然陆新就算答应写歌,他们也买不起。
至于以前为什么不愿意跟唱片公司合作,不愿意被约束是一方面,但只是很小一方面的原因。
更多是因为,唱片公司一般都是要求他们自己写歌,自己唱。
版权还都归公司所有。
说白了,唱片公司只是出了个平台,帮忙录一下歌,却把乐队的成果拿走。
他们自然不愿意。
其他的地下乐队也是同样的情况,真正愿意去捧他们的公司是没有的,只是想碰个运气罢了,能起来当然好,起不来唱片公司也没什么损失。
但与陆新签约却不同,以陆新的创作能力,以他目前所展示出来的歌曲质量,冯军觉得恐怕把自己的歌送给他,他都不一定会要。
陆新笑了笑,伸出两根手指,“两年内,专辑肯定会出,不过工作室现在还在我老家的小城,希望你们不要介意吧。”
冯家惊讶地问:“两年出专辑,陆老师没有骗我?”
若是陆新真的答应帮他们写歌出专辑,不要说两年,就算是三年也等得。
至于小地方什么的,那根本不算事。
说起来,乐队五个人也大多是从小地方来的上京。
只要能发歌,在哪里都一样。
更何况,这是陆新啊,肯定是要去的。
陆新点头,“两年,可以写在合约里。”
其实在他的计划中,根本用不了两年,两年的期限,不过是个保险的说法。
“好,我同意签约。”
冯军兴奋地答应下来,不过随即想到还没有跟其他人商量,便抬头看了看陆新,又回头看看乐队的成员。
“你们可以商量一下,商量好了跟我联系。”
陆新看到他的模样,自然明白这种事不是马上就能决定的,便把地址电话给了他们。
然后他就准备离开。
冯军却直接拦住了他,笑道:“陆老师抱歉,请稍等一会,我们马上就可以商量好。”
他是麻雀舌头乐队的队长,乐队的期望是什么,没有人比他更清楚。
当着陆新的面,他直接说道:“我准备同陆老师签约,你们都有什么想法,都说说吧。”
李雷笑道:“那肯定签啊。”
“签,陆老师,我们签约。”
其他几个人也异口同声地说道,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兴奋。其实这两天他们私下谈论时,想到的最好结果不就是这样吗?
现在陆新开了口,他们怎么可能会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