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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里昂阁下穿着长款毛呢大衣,带着软呢礼帽,甚至被迫穿了一身大众款的,蠢兮兮的,看起来只有克拉克才会喜欢穿的宽松款西装,唯一的红色是西装胸前口袋点缀的红色手帕。头上带了一个大红色头罩。
这就是杰森托德现在的伪装。
红色头罩是他的审美偏好外号可以改,漂亮的红头罩不能丢。
开着车扬长而去。在熟悉的哥谭街道中纵横穿梭,很快就甩掉了跟在身后的尾巴。
他可没有时间耐心经营产业,像真正的柯里昂哪有用十多年时间获取一切,强行成为他们的老版就等于是抢劫,而且是长久又难以摆脱的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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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柯里昂的两辆车停在偏僻小巷中,四个壮汉分属两个社团,凑在一起抽烟商量。
“那小子跑了”
“回去怎么和老版交待”
“西西里人跑到哥谭就敢为所欲为”
“疯了吧他,真不怕死。”
“爽完了再死也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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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大红色头罩的柯里昂阁下神秘莫测的出现在小巷尽头。
他手里拎着一根物理学圣剑哥谭著名武器撬棍。“我让你们有交代。”
壮汉刚刚没挨揍,却看着他揍倒十多个喽啰,很没骨气但很有头脑的大叫“等一下柯里昂先生,等等”
杰森托德全部的耐心都给了batbaby,刚刚额外挤压出来一点给两个区的老板,现在可以说是一点都没有了。红头罩遮住他的目光和脸色,只有手中的崭新撬棍在昏黑的路灯下闪闪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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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汉双膝跪地双手抱头,高声大叫“我老板的上级是野狼汤姆哥谭东边八个街区都是他的我知道他住在哪儿我老板不愿意有额外的上供,您把我老板的份额要走了。您可以取代野狼汤姆八个街区都是您的”
杰森点点头“很好。”然后一脚一个踹飞了另外三个壮汉。
拎着这个壮汉的衣领,像拖着一只羔羊一样扔进车里,一脚油门,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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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森单手开车,拿起一根雪茄又放回去“你叫什么”
壮汉拉美血统的棕色皮肤上有一块块的斑白“斑点狗。我有白癜风,从小就叫这个外号。”
杰森在哥谭的街道上兜圈子,熟练的检查自己身后,对这种不传染的病彻底无视“说说野狼汤姆。”他在情报贩子那儿买了哥谭的全部的资料,还需要验证。
斑点狗不太害怕,他混迹街头这些年,基本上没受过重伤,靠的就是没骨气跪的快又非常机灵,你要问我就说,打不过我就直接跪“野狼汤姆是哥谭本地人,他手下有三个超强的打手,大概就比您弱一点点东边八个街区的粉和妞以及酒吧,有一大半是他小弟的,另外一小半给他六成利。很有势力,警长都怕他,而且他背后还有人,是哥谭四大家族之一。我的老板在这里算是老板,到了野狼汤姆面前只能站着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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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森听他说完那些或真或假的传说,觉得自己需要一个会自动收集信息的蝙蝠电脑。以自己的编程能力,有点难,也不是不行。
他停下车“呵。他对哥谭的统治该结束了”
斑点狗麻利的下车,深深鞠躬“遵命,柯里昂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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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微熹时,杰森驾车跨过跨海大桥,抵达大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