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他心里有一个小小的火苗,那就是考大学。
为了这个梦想,他努力好多年,如果在用点功,估计用不了多久他就能参加考试了。
火烧着了后程均就把烤鸡架上了,很快,肉香味扑鼻,虽然没有任何调料,但原始的味道特别的好闻。
“严锦别总在外面站着,冻着伤口该不爱好了,快进来吃野鸡,马上烤好了。”
程均干什么都特别的麻利,而且还会掌握方法,不一会的功夫,野鸡就烤的外酥里嫩。
程均掰了一个鸡大腿递给严锦说道:“趁热吃吧!可香了。”
严锦看到鸡腿可谓是垂涎欲滴,要知道穿越到这她连个肉星都没见过啊!
“谢谢程均哥,你也一起吃啊!”
接过鸡腿后严锦咬了一大口,真的是好香,严锦从来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烤野鸡。
前世吃过炭火烤鸡,放的调料那叫一个全,可是都没有这个好吃。
也许是在这荒郊野外的什么都没有才显得这只烤野鸡很好吃吧!或者在这贫穷的年代难得见到的肉星,吃起来才更加的香甜。
“这只野鸡特别大,够我们饱餐一顿的了,晚上我在抓一只回来,我看这山上野鸡有好多,这几天就不担心挨饿了。”
正吃着鸡腿的严锦忽然沉默了,叹口气说道:“程均哥都是我连累了你,这大冷的天跟我在山洞里待着太遭罪了,要不然你回去吧!别管我了。”
逃婚是自己的事,结果却把无辜的程均牵连到这了,如今跟自己颠沛流离,有家不能回,一想到这些严锦是特别的愧疚。
在她眼里,程均是那么的完美,而自己现在又是那么的不堪入目,如果现在她许诺要跟程均厮守终身,那不是以身相许,而是一种拖累。
所以拉人下水的事严锦不能干,因为那样太缺德了,严锦看得出来,程均是有远大抱负的人,他每天用功读书,说不定将来是个大才子,而不是拖着自己这个废油瓶,在这消耗他的生命。
本来程均吃着鸡腿挺高兴的,听到严锦这话瞬间没了食欲。
“你说什么呢!当初可是你求着我救你的,现在我为了你在整个金谷村名声都臭了,你居然让我回去,你不存心让我难堪吗?再说我一个大男人还能让你一个女人连累了,你这是在怀疑我的能力吗?”
程均一脸傲气的看着严锦,对她刚才说的话有点伤自尊了,毕竟他一个大男人,救一个小女子的能力还是有的。
程均的话让严锦哑口无言,也是啊!现在他们可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她怎么会说那样的话,这不是脑残吗?